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科工局、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广西强化企业创新“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科发〔2025〕501号)精神以及我局2026年强化企业创新“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计划,为规范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符合市级备案标准的均可申请备案。

企业研发机构是指企业按照“有人员、有投入、有设备、有项目、有场地、有制度”要求设立的,从事科学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以及设计、测试、检验等有关技术服务的机构,是企业中相对独立的科研开发实体或组织。

二、同等条件下,通过市级备案的研发机构优先支持认定为市级研发平台,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时予以倾斜支持。已获认定市级以上研发平台资格的(含广西技术创新中心、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自治区创新中心、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不列入本次备案范围。

三、2026年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工作全年受理,按季度进行备案公布。请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将《2026年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申请表》(附件1,需附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送至梧州市科技局邮箱:wzskjj@163.com。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市科技局产业科技与创新平台科:0774—3824882。

附件:附件1:2026年梧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附件2广西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标准.wps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