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坪山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精准有力支撑坪山区商贸和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发展实际,我局牵头编制了《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办法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3日。
二、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反馈意见、建议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0755-89999793;
邮箱:lizhenzhen@szpsq.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