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坪山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精准有力支撑坪山区商贸和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发展实际,我局牵头编制了《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办法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3日。

二、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反馈意见、建议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电话:0755-89999793;

邮箱:lizhenzhen@szpsq.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坪山区商务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