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
为进一步壮大我市科技特派员队伍,支持引导科技人员到基层一线开展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农村适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酒泉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决定新选派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并对2026年6月30日到期的市级科技特派员进行重新选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市级科技特派员从中央、省属在酒单位及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推广机构、科技型企业选派,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能够深入企业、乡镇村组、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基层主体开展科技服务,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选派条件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农户致富的能力;
3.专业素质强,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
4.年龄在58周岁以下,工作作风踏实,身体健康;
5.志愿服务于基层一线,每年在基层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天;
6.服从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工作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1.开展技术攻关活动。针对服务对象技术需求,帮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促进企业和农户技术进步,支撑农村富民产业发展。鼓励科技特派员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发挥团队联合优势,开展跨领域、跨区域的全方位创新创业和技术服务。
2.开展技术推广活动。精准对接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结合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开展技术服务、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4.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推动建立微观领域“利益共同体”,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研发服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5.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工作。根据农村产业现状、特点和技术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培养技术带头人。
四、选派方式
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坚持“自愿、互利”和“双向选择、按需选派”的原则。符合市级科技特派员条件的科技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由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市科技局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择优选派并颁发市级科技特派员聘书,聘任期限为3年。
五、有关要求
1.请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聚焦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及企业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于2026年5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附件1-2)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市政大厦西16楼61614室)。
2.请各县(市、区)科技(教科)局结合实际,自行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进一步充实科技特派员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再上新台阶。选派结束后,将科技特派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市科技局备案。
联系人:王福斌 孙娅婷
联系电话:2630326
电子邮箱:939806860@qq.com
附 件:1.酒泉市科技特派员申请审批表
2.酒泉市科技特派员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县(市、区)科技特派员汇总表
附件1-3
酒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