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青海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24〕38号)和《青海省贯彻落实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青能煤油气〔2024〕115号)等要求,青海省能源局研究起草了《青海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并书面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及有关市(州)主管部门意见。按照各单位反馈意见,我们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请于2026年8月28日18时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省能源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971-7850815/7850813(传真)

电子邮箱:qhsnyjmtyqc@126.com

附件:青海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青海省能源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