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坚持新发展理念,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规范呼和浩特市市长质量奖评审表彰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对《呼和浩特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呼政办发〔2024〕23号)进行修订,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30日。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hs_zlk@163.com。

二、信函邮寄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水岸小镇G4号楼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01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呼和浩特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1.意见反馈表.docx

   2.2.《呼和浩特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3.3.《呼和浩特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