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遴选审定,拟增补一批应急管理领域技术骨干及专业人才,现将拟增补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4月27 日,共计7个工作日。
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拟入库专家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形式实名向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匿名反映一律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并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电话:86589605
电子信箱:ghkj-syyjj@shenyang.gov.cn
附件:沈阳市拟增补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名单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