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财政局,相关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农发〔2024〕14号)要求,为保障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效实施,防范政策实施风险,我省制定了《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调整)》。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通知发布前,已购置(以发票日期为准)且符合政策要求的机具,并于2026年4月20日前录入四川省农机购置与应用办理服务系统的申请,可按原补贴标准兑付。

附件: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第一批调整)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