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四川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区)初验、现场审核、专家评审等验收程序,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至4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反馈至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饮料科。

联系方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饮料科,0827-5253929

附件:2023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助推乡村振兴)项目验收名单.docx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