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关于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和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措施(试行)》存在与《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不相符的规定,拟作废止处理,现向社会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7日。意见反馈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于4月27日下午17:00前反馈至北京金融街服务局。所提意见或建议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个人提交的意见反馈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公众应在公示期内,按照公示要求的方式,提交反馈意见和建议,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意见,我局将对此事项不再重复征求意见。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1066025302;传真:01066290674

2.电子邮箱:shichangchu@bjxch.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B座601(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4.登录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xch.gov.cn/)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务公开”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北京市西城区关于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和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措施(试行)》意见的通知.docx

关于拟废止《北京市西城区关于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和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措施(试行)》的说明.docx

《北京市西城区关于服务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展和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措施(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