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发(发改)局,港务区经发部,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方案(2026-2027年)》、《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有关要求,按照“改造完成一批、评测审计一批、验收拨付一批”的原则,常态化推进试点企业验收与资金拨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申请验收与资金拨付的试点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入选工程机械及零配件制造、安全应急装备及零配件制造等两个细分行业的中小试点企业库;

(二)通过第三方评测机构评测且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

(三)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

二、职责分工

(一)市工信局统筹负责试点企业验收与资金拨付的整体组织工作。

(二)属地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验收与资金拨付的动员组织,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第三方验收机构负责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工作。

(四)试点企业负责提供验收与资金拨付相关材料,并配合完成现场验收工作。

(五)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负责协助试点企业准备验收与资金拨付所需材料,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技术支持,确保企业顺利通过验收,获得资金补贴。

三、工作流程

本次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开展。已通过评测与审计的企业可提前在线申请验收。

(一)企业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登录徐州市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线上提交验收申请表(附件1)与验收材料清单(附件2)。(验收材料清单涉及模板可注册登录平台下载)

(二)初审。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对验收材料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初审;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完整性、专业性初审。两项初审均通过的试点企业进入现场验收环节。

(三)实地验收。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对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情况开展实地验收,重点核查数字化改造成效及服务商履约情况。通过终验的试点企业,验收机构如实出具验收报告。

(四)资金拨付。通过终验的试点企业线上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3),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对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初审并核对补贴金额,经专家评审、集体决策无异议后,市工信局按照《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资金拨付程序,给予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每家企业最多享有两次验收机会。两次均不通过的,出具验收不通过结论。

(二)项目实施时间须在2025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之间。项目投入核算所涉及的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及付款凭证日期,均须在项目实施期限内。

(三)本次验收工作所需费用由财政统一承担,企业无需支付。

(四)企业实际补贴金额以第三方验收机构核定后的金额为准。

(五)试点企业应确保提交的验收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因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因导致验收不通过、奖补金额减少的,相关责任由试点企业自行承担。

(六)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改造试点范围的中小企业,不重复支持。

(七)本工作流程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或变更,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五、验收时限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10月30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线上提交验收申请表(附件1)及验收材料清单(附件2),同步将加盖公章的验收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送至属地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属地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完成线上初审后,在验收申请表上加盖部门公章,于2026年11月6日17:00前将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

六、资金拨付时限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11月6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线上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3)同步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属地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二)属地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完成线上初审后,在资金拨付申请表上加盖部门公章,于2026年11月13日17:00前将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

验收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13771894586

资金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0516-83843295

平台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老师、15163103885

附件:1.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验收申请表

      2.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3.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1

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验收申请表

申请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所属县(市、区)

 

法人代表

 

信用代码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他

企业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住所)

优质中小企业情况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创新型中小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无

企业规模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企业可登录 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在线自测)

□规模以上企业           □规模以下企业

企业负责人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第三方评测机构出具的数字化水平等级

□二级(40分~60分)

□三级(60分~80分)

□四级(80分以上)

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

□是    □否

所属细分行业

□工程机械及零配件制造   □安全应急装备及零配件制造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项目名称

(对应评测申请表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时间

2025年9月07日-第三方评测机构出评测报告时间  中间时段

(对应评测申请表起止时间)

云应用情况

□公有云   □私有云   □混合云    □其他:

□已上云暂无进一步上云规划   □未上云且暂无上云规划

主要建设内容

结合企业痛点问题和实际需求,逐项列出各改造场景的建设内容、实现功能及完成情况(400字以内 )

数字化改造成效(从降本、提质、增效、减存、绿色、安全等方面描述,500字以内)

改造阶段

改造前

改造后(用量化指标呈现)

创新方面成效

  

市场方面成效

  

提质方面成效

  

降本方面成效

  

增效方面成效

  

绿色方面成效

  

安全方面成效

  

企业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已通过第三方评测与审计,现申请第三方验收机构开展改造项目验收。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验收材料及现场实施场景等全部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序号

具体内容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

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

4

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

5

企业内部竣工验收单(格式自拟,需有企业与服务商双方签字与盖章)

6

与项目实际投入相关的发票、付款凭证等财务凭证

7

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备案申请表

8

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投入清单明细表

9

第三方评测机构出具的评测报告

10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附件3

徐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改造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企业名称

 

所属县(市、区)

 

项目名称

(对应评测申请表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企业改造后数字化水平等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申请专项资金

(万元)

(对应第三方验收机构核定金额)

通过第三方验收机构终验

□是  □否

达到资金拨付要求

□是  □否

企业承诺

我单位提供所有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黑名单,且已通过第三方验收机构终验;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有虚假或违规,愿意承担相关责任;若项目如未达到相应预期经济、技术指标,或经审计、绩效评价等审核认定需退还资金的,承诺按要求退还财政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z  日

专家审核意见

提供资料真实、完整、规范,企业通过第三方验收机构终验,达到专项资金补贴要求。

负责人签字:

组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