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科产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工)信(发)局:

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我局已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前将相关申报文件进行转发,现自治区工信厅等四部门已正式印发《关于开展〈新优药械目录〉〈生物医药名优产品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纺药〔2026〕275号),请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继续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后上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业务负责人:江洁虹,0771-5528961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新优药械目录》《生物医药名优产品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桂工信纺药〔2026〕275号)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