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和复核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107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标准

(一)新申报企业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认定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标准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执行。

(二)复核企业

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申请复核,相关标准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执行。

二、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线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企业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2.线下材料报送按照企业所在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执行,企业需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经初核汇总后由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二)材料要求

1.企业申报材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申请书须与线上申报内容保持一致,申请书与相应佐证资料按指标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声明及骑缝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一份;电子文档以光盘储存,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每户企业分别建立文件夹,以“成都市××区(市)县新申报-企业名称”和“成都市××区(市)县复核-企业名称”命名。

2.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应包含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正式推荐文件以及可编辑的附件3—5。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申报。各区(市)县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新申报和复核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申请书和佐证资料的整理工作。对于属于复核范围、但未参与复核或不推荐复核的企业,需在上报文件中说明原因。

(二)做好初审工作。各区(市)县严格按照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实,审核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上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中,每户企业的《现场核实情况确认表》(附件6)建档留存,以备经济和信息化厅、市经信局抽查。

(三)按规定报送资料。各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材料要求,于5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联系方式:潘强,61885840

 

附件:

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2026年度新申报和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

6.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新申报和复核企业现场核查表(参考)

7.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107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