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全市各类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深入推进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6年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班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14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举办2026年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职业(工种)

电工、中药炮制工、中式烹调师、焊工、人工智能训练师、汽车维修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养老护理员、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劳动关系协调师(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和职业指导师13个职业(工种)。

二、研修班次

研修职业(工种)、等级、时间、承办单位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三、研修名额

每个研修班符合相应研修职业(工种)等级评价条件的人数不少于40人,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研修形式包括理论教学、技能实操、座谈研讨、现场观摩、实地研学等内容。

四、研修对象

我市企业单位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的职工,经单位推荐或同意均可报名参加研修。

五、经费补助

每个高研班按照6万元标准,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定额补助。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研修准备工作。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协调遴选优秀培训教师,指导承办单位制定研修班实施方案(详见附件4),市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应于开班前15天,提前将研修班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审定。开班名称统一为“马鞍山市×××(职业工种名称)××(技能等级)研修班”。各承办单位要提前落实授课教师、授课内容和实训场地、食宿保障等工作。并做好学员报名登记工作,认真填写研修班开班申请表(附件2)和研修班报名表(附件3),研修班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班,擅自开班的,不予拨付补贴。

(二)精准对接,做好培训评价工作衔接。各承办单位要提前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对接,配合做好理论、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及证书办理等工作,确保学员研修结业后顺利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申报条件(取得前一等级证书后的累计工龄,可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要求的年限基础上减半;其中对研修等级为高级工的,需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工证书满2年,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8年)的学员,按自愿原则申请参加认定,经认定合格,晋升一级相应技能等级。对研修班学员的认定,不组织补考,相关单位须在报名时告知学员。

(三)加强管理,及时上报研修总结材料。要加强研修班管理,严格学习培训纪律,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培训效果。请各承办单位要于10月底前办结研修班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市级研修班总结材料(详见附件5)和拨款申请(详见附件6)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可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附后),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承办单位通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请学员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研修班不收取学员培训费、食宿费等费用,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认定费用个人自理,收费按现行政策和标准执行,并在缴费时一次告知。

(三)申请职业技能认定的学员,经市人社局资格审核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评价机构组织实施,各承办单位予以配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吴侃侃0555-2366938;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王 奇0555-8880235。

 

附件:1.2026年市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安排表

2.2026年市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开班申请表

3.2026年市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报名表

4.市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实施方案(模板)

5.市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总结材料(清单)

6.市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拨款申请(模板)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