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新型工业化发展,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需已获评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按照《苏州市“近零碳”工厂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评价,近零碳工厂需实现上年度碳排放量80%抵消(类别1+类别2),零碳工厂需实现上年度碳排放量100%抵消(类别1+类别2)。本次零碳工厂申报取消需已获评近零碳工厂的要求。

二、申报方式

   (一)企业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编写苏州市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报告(附件2)。

   (二)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开展2026年度苏州市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要求上传评价报告。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

   园区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47

   经发委能源处66681010

   附件1:苏州市“近零碳”工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苏州市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报告

园区经发委

2026年3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苏州市“近零碳”工厂评价指标体系.docx

附件2:苏州市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报告-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