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城市提质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4月14日         

洛阳市城市提质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加快补齐城市治理短板弱项,着力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强文明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全市城市提质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服务提升专项治理

聚焦群众生活环境提升,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硬件建设和物业服务等问题,推动公共服务进社区,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2026年完成111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提升基础设施

聚焦满足基本民生需求,重点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架空线规整(入地)、停车泊位增设等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开展“僵尸车”专项清理。清理小区内公共区域乱堆放的杂物,配齐标识明显的垃圾分类箱。规范广告设置,清除小区各类非法小广告。有效治理小区巷子、楼道等区域电动车飞线充电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加大对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深化“红色物业”创建,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动态清零行动,采用市场化物业服务、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实现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实施物业服务信用星级评定,构建全市物业企业信息化平台,形成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物业项目辖区基层单位“督导+监管+评价”的监督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对有条件的小区,通过拆违腾退、社区服务中心微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同步推进各类公共服务下沉社区。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背街小巷环境专项治理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背街小巷环境脏乱、设施破损、秩序混乱等痛点难点,因地制宜推进整治提升,着力提升背街小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年完成10条背街小巷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改造提升基础设施

1.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解决道路坑洼不平、盲道设置不合理、排水排污不通畅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规范设置街巷标识,巷口显著位置设置巷名路名牌、指示牌及公共卫生间指示牌。加强市政照明设施巡查维护,修复损坏路灯及配电设施、新增或改造市政照明路灯。合理配置垃圾箱。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加强环境秩序整治

加强花带绿篱养护,解决绿化带损坏、占用等问题。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合理施划停车位,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按规定停放。加强公厕清洁管护,做好厕外保洁和设施维护,确保干净无异味、无损坏。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三)规范市容经营秩序

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督促商户自觉维护门前卫生和秩序,确保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涂乱贴、无垃圾乱扔等问题。按照“一街一标准、一店一特色”原则,规范提升门店招牌。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四)加强特色街区打造

1.深入挖掘街巷历史文化,通过设置文化墙、景观小品、特色标识等形式,展现洛阳文化魅力。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因地制宜见缝插绿,增加花箱和立体绿化,丰富街巷绿化层次。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3.对重要节点适度进行夜景亮化,通过灯光设计营造温馨夜间氛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三、农贸市场及周边秩序专项治理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贸市场经营不规范、环境脏乱等问题,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者行为,确保规范化运营。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一)提升市场基础设施

1.完善市场通风、照明、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科学划分蔬菜、肉类等功能分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义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从严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通道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加强日常保洁,实施动态清扫,确保地面无积水、积存垃圾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实行商户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杜绝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在经营高峰时段加强巡查频次,引导商户划行入市,纠正店外经营、乱堆杂物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三)优化市场周边综合环境

1.聚焦农贸市场周边重点区域,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整治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通行的行为。科学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引导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提高农贸市场周边道路清扫保洁频次,重点区域实行巡回保洁。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严查各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四、交通秩序优化专项治理

重点聚焦景区、商超、学校等周边人流密集区域,持续完善路网建设、优化交通组织、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出行体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一)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完成丝路大道与孙石路交叉口、九都东路与夹马营路交叉口、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等易堵点段工程化改造,规范交通设施,及时更新城市交通标志标线。优化信号配时,推行绿波协调,建成20条“绿波”路段。排查完善行人过街设施、礼让斑马线标识和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二)加强路面交通违法整治

1.聚焦非机动车交通秩序,重点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违规行为;聚焦机动车交通秩序,严厉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占道、压线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同步规范行人通行秩序。确保重点路口、主次干道等区域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信号灯遵守率达90%以上,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加强对网约配送、快递、交通运输等行业新就业群体的教育引导。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停车秩序专项治理

围绕景区、商超、医院、校园等周边人员密集区域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精准破解停车供给难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一)增加停车资源供给

1.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新建、改扩建,规范施划路内停车泊位,持续增加停车泊位供给。人流密集期推动各城市区盘活闲置地块、临时空地,规范设置临时停车场,完善引导标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全年新增3500个以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设置的停车位。

责任单位: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二)提升停车服务质量

加快公共停车场备案进度,全力推动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全部接入城市停车平台,实现资源互联互通。提升停车智慧引导服务,加快城市停车平台优化升级,实时推送空余车位信息。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三)规范停车秩序

1.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监督管理,在重点区域合理规划增设停放泊位,对各类违规停放行为及时清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重点查处堵塞交通、引发事故隐患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3.督促运营企业加强共享单车管理,运用电子围栏技术科学划定停车点位,及时清运淤积车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六、景区景点及周边秩序专项治理

聚焦重点景区周边秩序管控,持续提升景区周边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旅游服务品质。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一)完善景区服务设施建设

1.提升游客中心服务品质,提供咨询、讲解等服务。规范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确保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提升公厕服务水平,加密公厕点位,人流量大区域增设移动公厕。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强化景区周边道路、广场、停车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设置分类垃圾桶。持续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清理整治,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三)加强流动摊贩疏导管理

统筹景区管理方、街道办事处等合理规划设置临时经营区域,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维护景区周边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四)加强交通保障

1.建立重点区域道路超流量指挥调度机制,整合交警、特巡警、辖区分局警力落实联勤、联动、联调制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强化监测调度,对热门景区采取多渠道预约、分时段预约等措施,协助交通、轨道、文旅等相关部门开通旅游环线、地铁接驳线,倡导便捷、高效的绿色出行方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积极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开放内部临时停车泊位1.5万个。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4.科学增设重要节假日景区周边临时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七、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治理

着力改善农村人居条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村容村貌,分类有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年建成省级和美村50个、富美村100个。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一)深入实施“六乱六清”集中整治

以治理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为重点,全面开展清垃圾、清污水、清塘沟、清违建、清杂物、清残垣断壁行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持续推动农村厕所革命

构建县、乡、村三级管护机制,明确各级管护责任,建立便捷报修渠道。推进改厕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在污水管网覆盖的行政村,分类分步推动已改厕所截污纳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健全收运处理体系,统筹推进分拣站、中转站、运输车等设施配套,建立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提升绿化亮化水平

1.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因地制宜栽植乡土树种,增加村庄绿化覆盖率。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提升公共照明水平,在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完善照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