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商务部老字号集聚发展试点工作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现确定雄安老字号商业街品牌集聚发展试点为我省推荐对象,报送商务部审核。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5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商务厅。
联系电话:87909576
河北省商务厅
2026年4月29日
为落实商务部老字号集聚发展试点工作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现确定雄安老字号商业街品牌集聚发展试点为我省推荐对象,报送商务部审核。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至5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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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