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市委“1558”工作思路,支持化工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市经信局牵头起草了《南充市支持化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诚邀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6年4月29日至5月8日。

二、参与方式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宝贵意见建议,请于征集期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817-2800559

电子邮箱:1731583131@qq.com

邮编:637000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农科巷118号

附件:南充市支持化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9日      

南充市支持化工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践行市委“1558”工作思路,支持化工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对化工企业实施的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800万元补助;属于国省补短板锻长板、先进制造业和省级新赛道产业的重点项目,支持比例可提升至1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二、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对采购原产地为海外矿石原料占生产所需50%以上的化工企业,每就地生产1吨产品,按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1500元补助,按季申报,年度清算。所需资金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三、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支持化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对首次获评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示范、检验检测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四、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对新建并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以及成功扩区调整的化工园区,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五、组建产业发展基金。依托现有基金体系设立新材料产业子基金,联动社会资本,设立若干项目子基金。

六、支持产业人才引育。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严格按照2025年以来我市执行的相关产业人才支持政策兑现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人才按政策给予支持。鼓励校企共建产学研人才基地。

     本措施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措施所涉及奖补标准,根据工业发展资金预算及项目投资额度分级等因素,在前述上限内经综合测算后确定。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同级产业发展财政资金奖补。鼓励县(市、区)政策与市级政策进行叠合。实施过程中,如国省市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