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能源〔2025〕1645号)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的决策部署,聚焦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战略目标,突破光热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瓶颈,依据《青海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23〕7号),现将组织开展青海省光热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与重点方向
本次申报聚焦光热能源技术领域,围绕青海省光热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高效光热集热技术:包括塔式、槽式、线性菲涅尔式等新一代集热系统关键材料、核心部件及系统优化技术;
(二)大容量长时储热技术:高温熔盐储热、相变储热、固体储热等储热材料与系统集成技术,储热系统安全与高效运行技术;
(三)光热综合利用技术:光热与光伏、风电、水电多能互补技术;
(四)光热系统智能化与运维技术:光热电站智能控制、故障诊断、高效运维技术,光热电站全生命周期管理技术;
(五)光热产业链关键装备国产化技术:光热核心装备、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技术。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青海省光热技术创新中心应符合《青海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三、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青海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编制建设运行方案,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或产业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2.审核推荐: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单位资质、技术基础、投入能力、建设方案可行性等,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
3.材料报送:推荐单位于2026年5月13日前,将推荐函、申报单位建设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1份)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逾期不予受理。
4.专家论证:省科技厅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技术、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对建设运行方案进行论证,申报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按照“择优、择重、择需”原则,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5.批复建设:对通过专家论证且公示无异议的,省科技厅正式发文批准建设,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青海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西四楼
联系人:黄芃 多杰措
联系电话:0971-8244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