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qxjwxjk@sina.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51号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小教科(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细则意见建议”字样)

3.电话:010-69102029

4.传真:010-69189762

5.登录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版块下“决策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北京市延庆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2:北京市延庆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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