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非试点城市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知》要求,用好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0万元,激发消费活力,规范发票使用,我市定于2026年5月1日—11月19日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日0时—11月19日24时(共6个月)(5月1日-5月20日期间发票将于5月20日统一开启抽奖)

二、参与范围

(一)地域:连云港市全域

(二)行业:住宿、餐饮、零售(加油、家电、商超)、居民服务、文旅、娱乐、体育等

(三)商户:依法登记、正常纳税、能够开具数电普通发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四)消费者:个人消费者(实名参与)

三、参与条件

1.发票为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数电票)

2.单张发票价税合计≥500元

3.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

4.活动期内开具,开票后30日内上传

5.发票为正常有效发票,未作废、未红冲、非代开

6.充值、储值类真实消费发票可参与

四、参与方式

消费者通过官方服务平台(小程序/APP)实名登录,扫码上传发票,系统自动核验,通过即可参与每日即时红包+月度集中红包。

五、抽奖规则

1.单张有效发票=1次即时红包+1次月度红包

2.每人每日≤3张、每月≤20张、活动期累计≤100张

3.单张发票中奖最高5000元且不超过票面金额

4.即时红包即开即得;月度红包公证摇号、全程监督

六、奖项设置(总资金800万元)

(一)每日即时红包(260万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二)月度集中红包(540万元,共6期):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800元、四等奖200元、幸运奖50元

七、红包使用与兑奖说明

1.中奖奖励为平台消费红包,可在本市商户消费使用

2.红包自动发放至个人账户

3.中奖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领取,逾期视为弃奖

4.查询渠道:服务平台、“连云港商务”公众号、市商务局官网

八、温馨提示

1.作废、红冲、代开、虚假、涂改发票不得参与

2.严禁虚开发票、套现、套利、重复兑奖,违者取消资格、追回红包

连云港市商务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