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工信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和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市国家级集群申报和省级集群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集群申报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县区工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根据工信部《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选择符合认定标准、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进行申报。请拟申报国家级集群的县区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县域工业科,我局将择优推荐报送省工信厅。
二、省级集群复核
2023年度认定的凤翔区凤香型白酒、眉县纺织2个集群须参与本次复核工作。由所在县区工信部门作为复核申报主体,于2026年6月5日前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至市工信局县域工业科。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县区工信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国家级集群申报和省级集群复核工作,如实编制申报资料,提供佐证资料。如发现虚假填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
联系人:林一鸣,联系电话:0917-3260805
附件:
1.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2.2026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3.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
4.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