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强化全盟地质矿产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专业技术支撑能力,规范评审、审查、核查及咨询工作流程,组建一支专业素养过硬、职业操守优良、结构布局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我局决定建立锡林郭勒盟地质矿产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
一、主要职能
专家库专家为全盟地质矿产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主要参与矿产资源勘查方案评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产资源开采方案评审、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以及对旗县市(区)相关工作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技术咨询等工作。
二、入库专业范围(一)地质类:地质矿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矿山地质勘测等专业。(二)矿业类:矿业工程、矿建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机电工程、矿山安全与技术工程等专业。(三)土地类:土地利用保护、土地评价评估、土地资源管理、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专业。(四)林草类:森林保护、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草原保护、草原生态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专业。(五)生态环境类: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工程等专业。
(六)水利类:水文与水资源、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类等专业。
(七)其他类:经济、测绘工程、矿山绿色低碳、节能相关专业。三、入库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作风严谨、清正廉洁、责任心强,能够依法履行专家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与室内评审及野外实地核查等工作。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从业经验,熟悉地质矿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工作程序、行业发展现状等。实践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年限要求。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与各类评审、审查、核查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履行专家职责,承担相应法律与工作责任。
前款所称“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取得国家相关不分级别或者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五)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或有不良从业记录的;
3.以往因违纪违法违规等行为被移出国家、自治区和我盟自然资源领域专家库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申报专家原则上为具备长期服务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领域技术支撑工作能力,能够保障现场核查及评审工作时间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或紧缺专业专家,入库地域限制可适当放宽。
(七)已入选国家、自治区相关领域专家库的专家,提供入选文件或聘书扫描件,经形式审核确认后,可简化审核程序直接纳入拟入库专家名单并公示。
四、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分为五步:申请、组织审核、公示、入库、公告。
(一)申请: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自行登录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锡林郭勒盟地质矿产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报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工作单位的需经工作单位同意,已退休或暂无工作单位的以个人形式申报。盟直相关单位、各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大中型矿业企业可组织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二)审核: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人专业能力、业绩水平、职业操守进行综合评议。评议采用量化打分制,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评议结果,提出入库专家建议名单,报党组会研究审定后,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在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报人或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锡林郭勒盟地质矿产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统一按照专家库有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
(五)公告:入库专家名单在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告。并同步抄送各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单位。
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申报人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已退休的申报人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或退休前职称审批文件);暂无工作单位的个人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电子材料需清晰可辨。申报人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及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锡林郭勒盟地质矿产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报表》1份:规范填写内容,本人亲笔签字。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按学历从低到高排序。
(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与申报专业方向高度相关,附成果盖章扉页及相关的主要内容;工作成果统计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按成果完成时间从新到旧排序。
(五)其他必要的补充证明材料1份:如获奖证书、标准编制证明、专家库入选证明等。
所有材料提供盖章后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1套和扫描后的PDF材料1套(标注专家库申报-姓名-申报专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剽取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一)申报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7:30止(以材料邮寄签收时间或现场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旭东,联系电话:0479-8225498、13847904482,邮箱:xmzrzyjkgk@163.com
邮寄/送达地址:锡林浩特市明安图街19号(后院)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06室【温馨提示】邮寄标注“地质矿产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申报材料”,避免材料丢失;现场送达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前往。
七、其他事项(一)入库专家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继续保留。(二)专家应履行保密、回避、诚信等义务,违反规定按程序调整或退出专家库。(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再具备条件、长期不参与工作或违反纪律的,予以退出。
附件:1.锡林郭勒盟地质矿产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报表(样式)
2.回避声明书(模板)
3.专家业绩证明材料清单(参考样式)
附件1.锡林郭勒盟地质矿产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申报表.doc
附件2.回避书(模板).doc
附件3.专业业绩清单.doc
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