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2026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正式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印发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2026年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压紧压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压减高处坠落事故,深入排查治理突出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切实守牢城市安全底线。根据《浦东新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浦安委办〔2026〕7号)《浦东新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工作方案》(浦安委办〔2026〕8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即日起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行动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年底。

二、管控及整治范围

(一)有限空间

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全流程安全管控要点》(见附件),对以下区域场所开展全流程安全风险管控专项工作。

1.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等地下场所;

2.管沟、暗沟、综合管廊、供暖供气、供水排水管网、隧道、涵洞、地坑、深基坑、废井、地害、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畜禽粪污贮存池)、污水处理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

3.酒糟池、发酵池、脑渍池、纸浆池、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

4.船舱、贮(槽)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密炉、炉膛、烟道、管道、压力容器及锅炉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有限空间;

5.市政管网、污水处理、商业体、宾旅馆、设施设备维修等行业企业及平时不易关注到的“小散乱”企业内的有限空间;

6.其他有限空间场所。

(二)高处坠落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局涉及高处作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度,且存在发生坠落可能的作业)的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

三、主要任务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方面

围绕有限空间作业全流程安全风险管控,局各条线组织开展“六个一”专项行动。

1.组织一次专题研讨。组织召开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题研讨会,研究本行业、本条线领域内有限空间作业的薄弱环节,深入查找作业审批、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救护器材配备、作业过程管控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分析相关事故教训,提出安全防范应对措施,探索采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2.开展一次专项教育培训。组织一次行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B46768-2025)等规范标准开展专题学习,着力提升作业人员风险意识和能力水平。

3.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及风险辨识。组织对涉及有限空间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底数摸排,聚焦建筑施工、污水处理、特种设备和市政设施、环保设施设备等易发生有限空间中毒室息事故的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摸排,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发现一处、登记一处”,建立底数清单及管理台账,落实管控措施。

4.组织一次应急实战演练。围绕中毒、室息等典型险情开展全流程、实景化的实战演练,重点演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科学救援等关键环节。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配齐配全通风、检测、救援、防护等应急装备。通过演练提升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自救、互救、科学施救能力。

5.开展一次帮扶指导。组织行业领域安全专家深入各生产经营单位查隐患、教方法、解难题,现场指导风险辨识、台账建立、措施落实等安全管控工作,帮助各生产经营单位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作业全流程管控。

6.组织一次专项督导。组织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督导,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警示教育、追责问责等措施,督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街镇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方面

1.开展风险辨识。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分析辨识本单位各作业环节中存在的高处坠落风险,建立高处作业风险和责任清单,对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的作业地点设置警示标识,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方案、应急预案,建立作业安全条件评估及叫停机制。高处作业风险和责任清单要向从业人员通报、公示。

2.严格资格查验。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规范高处作业人员管理,重点检查按法律规定需要取证作业的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考试、持证上岗,所持证件是否合法,是否在有效期内等情况,严禁非持证人员进行需持证开展的高处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在将高处作业承包给相关单位时,应严格审核其是否具有合法作业资质。

3.落实防护措施。积极开展作业人员“一带一帽”整治,深化科技赋能,强化五点式安全带等安全设施设备规范化使用。重点检查安全带挂点设置情况,不具备安全带系挂条件的,应增设生命绳、速差自控器、安全绳自锁器等安全设施。在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增设生命绳、铺设脚手板、防坠网等防护设施。在车辆装卸货现场推广使用作业平台、佩戴区域限制安全带等设施设备。

4.强化现场管控。检查督促企业定期检查本单位高处作业风险清单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要指定高处作业专门监护人员,负责作业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人员从业资格、生理心理健康状况、现场安全环境、个体防护装备正确佩戴使用等情况,并根据要求采取旁站监护等防护措施。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

5.执行报告备案。严格执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管理制度,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个人及时向属地街镇报告项目备案信息及高处作业内容,并承担起承包、承租单位和外来施工队伍高处作业的报告义务。

6.加强宣传培训。检查督促企业组织从业人员特别是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安全交底等制度,未经培训及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进行高处作业。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在全区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7.推进安全共治。积极发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制定工作指南、操作规程等高处作业安全制度。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检查督促企业公示公开报告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报告高处作业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责任单位要对从业人员开展空调拆装、装卸搬运、建筑物外部修缮、户外设施拆装等涉及高处作业的活动,加强排查、提醒和监督,发现问题隐患和违法线索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职责分工

各条线处室会同相关基层单位按照整治范围和任务,细化工作方案,立即组织开展本行业条线专项整治,全方位对照严格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闭环整改。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1.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处牵头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行动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整体方案制定、联络安排、情况收集、定期通报、督导督查等日常工作。

2.污防处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涉及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环保设施设备相关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行动。对本领域监督监测高处作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现场管控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防护措施。

3.水利处负责组织开展水利专项工程,水闸等水利设施运维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行动。对水利领域养护作业开展高处作业风险辨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现场管控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防护措施。

4.供排水处负责组织开展局在建供排水专项工程,区管供水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区镇管网养护企业、雨污水泵站管养企业等供水排水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行动。对本领域养护作业开展高处作业风险辨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现场管控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防护措施。

5.绿林处负责组织开展局管园林绿化工程、绿地林地、公园、滨江等区域内涉及地上地下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设备等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行动。负责牵头开展绿化养护管理领域行业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本领域养护作业开展风险辨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现场管控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防护措施,对高大树木养护等高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6.市容环卫处负责组织开展区管公厕、户外广告及景观照明设施、区管生活垃圾中转处置设施(中转站、湿垃圾处置厂、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市容环卫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行动。负责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设施养护管理领域行业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本领域养护作业开展风险辨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现场管控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防护措施。对户外设施安装拆除单位、安全检测单位预防高处坠落职责落实情况等高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7.建设管理处负责组织开展局作为建设主体的在建基建工程项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行动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强化在建工程参建各方压实责任,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六个一”专项行动,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分析辨识本单位各作业环节中存在的高处坠落风险,严格资格查验,严格执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管理制度,执行报告备案,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现场管控,落实防护措施。

各行业条线行业管理涉及街镇层面的,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下发工作提示或通知,督促指导各街镇落实安全管控行动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监管责任。各条线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对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加强本领域、本单位内安全管控行动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六个一”活动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排摸高处作业单位底数,各条线要注重条块结合、分类分级,制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子方案,形成“一领域一方案”。

(二)加强督导帮扶。各条线要在组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基础上,将有限空间安全防范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本行业指导帮扶和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召开现场警示会议,举一反三,强化防范措施。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条线要督促指导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全面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和高处作业自查自纠,要对本行业领域涉及高处作业的单位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对重点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条线要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及科普巡讲、典型案例剖析、违法行为曝光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宣传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条线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动落实防范事故的好技术、好装备、好做法、好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推动实现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和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和作业行为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强化上账管理。各条线要及时通过浦东新区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上账管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模块(https://yjgl.pdcyzx.com:8080/yhzl/#/login)(以下称“上账系统”)上帐本行业底数清单、“六个一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加强工作推动和隐患闭环动态管理。

请于6月1日、9月1日、11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典型工作案例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处,并通过上账系统反馈。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处联系人:荆建鸣,电话:38583501)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8日

 

附件

有限空间作业全流程安全管控要点

 

一、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

(一)强化作业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编制详实的作业方案,明确现场人员职责、安全措施、操作流程等,并经作业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未经审核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一律不得实施。

(二)加强发包作业监管。要坚决杜绝一包了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情况。对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贵,对作业安全承担统一协调和管理责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作业全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安全问题。承包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并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

(三)强化劳务派遭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凡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严格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基本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齐配全作业所需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设施,通风、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

(二)严格落实工贸行业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凡涉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和4个专题系列折页等规定要求。

(三)严格执行市政公用设施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凡涉及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和检修维护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等行业标准规范。

(四)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凡涉及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关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等管理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有关规定,加强重大隐患排查。

(五)健全完善有限空间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工具,尤其是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施设备应用,加强实时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由“人防”向“智防”升级。

三、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一)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装备以及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鼓励采用外部控制或者机器人作业的技术改造措施。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的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防护情况进行检查确认,严禁不佩戴任何防护装备的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加强高风险环境作业人员防护装备的配备。有限空间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作业人员要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防爆工具;在垂直区域有限空间内作业,要佩戴安全带并设置救生绳、救援三脚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电缆沟等不具备通风换气条件的场所内作业,要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

四、强化作业现场应急保障处置

(一)开展实战演练。各相关企业必须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演练。具有季节性特点或者特殊规律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一次针对性实战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效性。

(二)落实监护责任。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必须全程监督作业方案执行并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离岗;一旦发现作业人员身体不适等情形,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全部人员。

(三)严禁盲目施救。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救援防护装备,设置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禁不佩戴任何防护装备进入有限空间施救,严防外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