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全力打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实、企业获得感更足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以备案、注册、许可、认证、核准等名义变相设置准入壁垒。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实现“无介质、无纸化、远程办”身份核验与智能审批。集成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高频事项,实现“一地申请、一网通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实施低效工业用地治理三年行动,提高土地亩均产值和利用效率。各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100%实现标准地供应,提前介入重大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前期工作,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

3.严格落实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有关规定,择优确定年度新增上网消纳新能源项目及有关开发企业。鼓励各类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按要求参与竞争性配置,促进公平竞争。(市能源局)

4.持续梳理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优质项目,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及配套财政贴息政策,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补充项目资本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能源局)

5.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加强招商引资政策信息披露。探索运用招商公司、中介招商等市场化方式,持续加大以企引企、以商招商力度。深入挖掘本地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的上下游合作关系,有针对性开展政企联合招商、小分队攻坚招商。(各区人民政府,市区域经济合作局)

6.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持续开展整治“内卷式”竞争专项行动,规范属地政府及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畅通市域内市场循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7.在招投标过程中引入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异常低价的甄别操作规程。落实国家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的政策。探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机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8.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规模,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提供必要信息和技术支持。(市财政局)

9.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一企一策量身定制融资方案。深化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用好用活科创产业发展基金,开发设备更新贷、绿电项目贷、科技创新贷,推广订单融资、存货质押等产品。(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海监管分局)

10.用好乌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转型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力度。对暂遇困难的民营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支持主体拓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并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比照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转贷难题。(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海监管分局)

11.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政府科技决策的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研发投入和组织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建设乌海—北京双向“飞地”科创中心,深化“异地孵化、乌海转化”的跨区域协同创新模式。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突破1.5%,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以上。逐步构建与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深化部门协作,畅通数据共享渠道。(市科技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

12.围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社、人防、工程建设、文物、能源、林草等重点领域,主动下放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涉企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能源局)

13.持续发挥市、区两级联审联批专班作用,推出“1+1+N”式前期工作帮办代办服务保障体系,主动对接企业、精准辅导,缩短报批周期。全程跟踪项目进展,有效缩短跨层级事项办理周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区联审联批专班)

14.全面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推广“带押过户”改革,扩大适用范围,涵盖二手房、新房、企业房产等各类不动产,优化跨行“带押过户”流程,制作“跨行带押过户”办理导图,明确部门职责、办理时限、风险防控措施。(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海监管分局)

15.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基本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持续拓展“免证办”应用场景,实现80类电子证照、文件批复、证明材料免于提交,全面提升企业办事便捷度。(市司法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16.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融资等事项中推广“信用代证”,将涉及出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40余个领域纳入替代范围。探索信用承诺制,支持信用主体对暂未覆盖领域的违法违规情况主动承诺,建立履约践诺跟踪机制,年度归集信用承诺信息数量与存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17.聚焦乌海市特色产业链群,制定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目录。开展“组团式”赴外引才宣介,刚性引进150名左右“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为企业引进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人才,提供3年免费期人才公寓住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8.进一步规范入企检查行为,深化“扫码入企”应用,实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确保涉企行政执法部门系统应用率达到100%。(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19.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建立重点监管企业“白名单”信息库,对“白名单”企业依法依规减少检查频次。(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20.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加快清偿拖欠企业账款。推动国有企业加大债务清偿化解力度,并纳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重点内容。强化涉府案件执行力度,将涉府执行案件履行情况纳入政府部门考核评价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

21.深入纠治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和“开票经济”。运用跨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严厉查处虚开发票、骗取税费优惠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机制,打造“税案普法”宣传品牌。(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22.开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破解拒不执行判决、移送难问题,切实提升执行威慑。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衔接机制。(市公安局、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3.加大对“蒙字号”品牌农产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妥善审理商标、商业秘密等纠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

24.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构建覆盖经营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动不少于20个“一件事”落地见效。同步开展成效测试验证,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25.推动数智赋能政务服务,推行“智能+极简”审批模式,将AI技术融入事项办理全链条,全面实现50项“智能办”事项在PC端、移动端、自助端、窗口端上线应用。推动50项高频事项开展前置服务,持续打响“乌海·无忧办”政务服务品牌。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动政务数据高效汇聚、共享开放和安全互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26.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应用,将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及储备项目纳入策划生成管理体系,提前开展项目预选址和合规性审查。建立平台应用定期通报机制,确保“多审合一”高效落地。逐步升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集成区域评估成果查询、负面清单比对等模块,完善平台功能应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7.主动承接石油和化工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相关审批事项,协助做好自治区专家库入库人员审查工作。加快培育专业化监管队伍,保障项目监管高效落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8.推进工业园区提质升级,加大自治区园区建设资金争取力度,统筹推进工业园区34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路、水、电、气、暖、污、通信等配套设施。创新园区建设运营模式,探索跨区域产值税收分享机制,强化园区产业培育和招商引资质效,聚焦主导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各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9.推动物流企业开展物流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年底A级物流企业达到3户。协调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缩小与周边站的运价政策差距,降低海达、黄河浮桥车辆通行费标准,节约企业铁路货运和短倒运输成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30.健全水资源保障体系,支持海勃湾区先行先试开展水务一体化改革,完善“水资源许可+预算+定额管理”制度。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水指标,探索开展跨区域、跨行业水权交易。加强矿井水、再生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非常规水实现应用尽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

31.积极推进数字电网建设,试点建成34条数字化配电线路与24个透明化台区。深化不停电作业技术应用,逐步实现重点区域计划检修“零感知”。探索建立供电可靠性管理奖惩机制,按年度发布区域供电可靠性管理奖惩结果。(乌海供电公司)

32.实施工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程,开展工业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提升行动,抓实中小企业、制造业等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上线运行公共服务平台,建成一批国家卓越级、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力争规上工业企业基础级智能工厂覆盖率达20%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3.完善帮联重点企业制度和重点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形成“一企业一专人、一项目一清单”责任体系,推动重点项目按时完成环评手续办理。深入摸排企业在生态环保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提供“点对点”服务。(市生态环境局)

34.定期梳理惠企政策,拆解政策条款,细化适用范围、兑现条件、兑付流程等核心要素,明确跨部门数据共享需求,形成标准化惠企政策清单。依托惠企政策精准服务平台,自动匹配企业资质条件,实现更多惠企政策“精准滴灌”。(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35.推进产业链营商环境建设,逐条产业链梳理完善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细化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探索重点产业“两图一清单”(产业链图谱、技术路线图、关键环节清单),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

(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36.积极培育二手车出口、“新三样”等外贸新业态,强化政策引导与精准帮扶,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外贸业绩回流攻坚,聚焦外贸空白主体、潜力企业开展“破零增量”专项培育。(市商务局)

37.精准对接外贸企业发展诉求,优化融资、结算、外汇、退税等保障服务。进一步压缩重点企业、紧急业务的退税核查时间,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三类、四类出口企业退税办理效率实现显著提升。(市财政局、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38.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建立外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台账。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平台,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落地保障等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区域经济合作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3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优化外籍员工生活工作便利措施,为外资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在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化保障。(市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

40.持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推广“提前申报”“预约查检”等便利措施,优化危险化学品、食品等重点商品监管流程。加强AEO培育认证,用好“关长送政策上门”“一站式服务包”等机制,年内新增1家AEO认证企业。全面摸清乌海区域进出口企业底数,优化通关流程、压缩通关时长。(乌海海关)

41.针对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精准推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关税减让等政策红利,优化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便利化措施,实现企业“随时申报、即时审核、立即取证”。(乌海海关)

二、保障措施

42.建立健全营商环境“体验官+观察员”机制,通过邀请人大、政协、工商联代表、商协会代表、律师、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等人员,对各部门政务服务流程开展沉浸式体验与监督反馈,挖掘服务过程中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形成“体验—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3.提质扩面企业服务管家工作,深化“四个一”工作机制、健全标准化服务流程。组建联审联批、融资贷款、产品推广、劳动保障等专业工作组,与服务管家建立高效联动、闭环响应模式,提升服务精准度和实效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4.广泛宣传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工作成效和创新案例。加强与先进地区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优秀改革经验,结合乌海市实际进行创新提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45.各区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主动认领“揭榜挂帅”改革事项,常态化开展“微改革”专项行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大统筹推动、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及时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负面案例通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附件:乌海市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方案任务分工

附件

乌海市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方案任务分工

序号任务举措牵头单位备注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以备案、注册、许可、认证、核准等名义变相设置准入壁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实现“无介质、无纸化、远程办”身份核验与智能审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集成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等高频事项,实现“一地申请、一网通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实施低效工业用地治理三年行动,提高土地亩均产值和利用效率。各区人民政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自然资源局   
各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100%实现标准地供应,提前介入重大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前期工作,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各区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3严格落实上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管理有关规定,择优确定年度新增上网消纳新能源项目及有关开发企业。鼓励各类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按要求参与竞争性配置,促进公平竞争。市能源局   
4持续梳理交通运输、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优质项目,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能源局   
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及配套财政贴息政策,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补充项目资本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能源局   
5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加强招商引资政策信息披露。探索运用招商公司、中介招商等市场化方式,持续加大以企引企、以商招商力度。深入挖掘本地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的上下游合作关系,有针对性开展政企联合招商、小分队攻坚招商。各区人民政府 市区域经济合作局   
6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持续开展整治“内卷式”竞争专项行动,规范属地政府及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畅通市域内市场循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在招投标过程中引入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异常低价的甄别操作规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落实国家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的政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探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机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财政局   
加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规模,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提供必要信息和技术支持。市财政局   
9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一企一策量身定制融资方案。

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海监管分局

   
深化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用好用活科创产业发展基金,开发设备更新贷、绿电项目贷、科技创新贷,推广订单融资、存货质押等产品。

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海监管分局

   
10用好乌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转型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力度。市财政局   
对暂遇困难的民营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支持主体拓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并对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比照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转贷难题。

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海监管分局

   
11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政府科技决策的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研发投入和组织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市科技局   
加快建设乌海—北京双向“飞地”科创中心,深化“异地孵化、乌海转化”的跨区域协同创新模式。市科技局   
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突破1.5%,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20家以上。市科技局   
逐步构建与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深化部门协作,畅通数据共享渠道。

市科技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

   
12围绕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社、人防、工程建设、文物、能源、林草等重点领域,主动下放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涉企服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体旅游广电局 能源局   
13持续发挥市、区两级联审联批专班作用,推出“1+1+N”式前期工作帮办代办服务保障体系,主动对接企业、精准辅导,缩短报批周期。全程跟踪项目进展,有效缩短跨层级事项办理周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区联审联批专班   
14全面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推广“带押过户”改革,扩大适用范围,涵盖二手房、新房、企业房产等各类不动产,优化跨行“带押过户”流程,制作“跨行带押过户”办理导图,明确部门职责、办理时限、风险防控措施。市自然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海监管分局   
15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基本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持续拓展“免证办”应用场景,实现80类电子证照、文件批复、证明材料免于提交,全面提升企业办事便捷度。市司法局 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16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企业融资等事项中推广“信用代证”,将涉及出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40余个领域纳入替代范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探索信用承诺制,支持信用主体对暂未覆盖领域的违法违规情况主动承诺,建立履约践诺跟踪机制,年度归集信用承诺信息数量与存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7聚焦乌海市特色产业链群,制定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目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展“组团式”赴外引才宣介,刚性引进150名左右“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企业引进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人才,提供3年免费期人才公寓住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8进一步规范入企检查行为,深化“扫码入企”应用,实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确保涉企行政执法部门系统应用率达到100%。市司法局   
19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市司法局   
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建立重点监管企业“白名单”信息库,对“白名单”企业依法依规减少检查频次。市司法局   
20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行动,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加快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推动国有企业加大债务清偿化解力度,并纳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重点内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强化涉府案件执行力度,将涉府执行案件履行情况纳入政府部门考核评价体系。市中级人民法院   
21深入纠治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和“开票经济”。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运用跨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严厉查处虚开发票、骗取税费优惠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机制,打造“税案普法”宣传品牌。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22开展联合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破解拒不执行判决、移送难问题,切实提升执行威慑。市公安局 司法局 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衔接机制。市公安局 司法局 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23加大对“蒙字号”品牌农产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加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妥善审理商标、商业秘密等纠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24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构建覆盖经营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推动不少于20个“一件事”落地见效。同步开展成效测试验证,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5推动数智赋能政务服务,推行“智能+极简”审批模式,将AI技术融入事项办理全链条,全面实现50项“智能办”事项在PC端、移动端、自助端、窗口端上线应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推动50项高频事项开展前置服务,持续打响“乌海·无忧办”政务服务品牌。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推动政务数据高效汇聚、共享开放和安全互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6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应用,将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及储备项目纳入策划生成管理体系,提前开展项目预选址和合规性审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立平台应用定期通报机制,确保“多审合一”高效落地。逐步升级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集成区域评估成果查询、负面清单比对等模块,完善平台功能应用。

市自然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7主动承接石油和化工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相关审批事项,协助做好自治区专家库入库人员审查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快培育专业化监管队伍,保障项目监管高效落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28推进工业园区提质升级,加大自治区园区建设资金争取力度,统筹推进工业园区34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路、水、电、气、暖、污、通信等配套设施。各区人民政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创新园区建设运营模式,探索跨区域产值税收分享机制,强化园区产业培育和招商引资质效,聚焦主导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各区人民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9推动物流企业开展物流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年底A级物流企业达到3户。市交通运输局   
协调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缩小与周边站的运价政策差距,降低海达、黄河浮桥车辆通行费标准,节约企业铁路货运和短倒运输成本。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局

   
30健全水资源保障体系,支持海勃湾区先行先试开展水务一体化改革,完善“水资源许可+预算+定额管理”制度。海勃湾区人民政府 市水务局   
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水指标,探索开展跨区域、跨行业水权交易。加强矿井水、再生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非常规水实现应用尽用。市水务局   
31积极推进数字电网建设,试点建成34条数字化配电线路与24个透明化台区。乌海供电公司   
深化不停电作业技术应用,逐步实现重点区域计划检修“零感知”。乌海供电公司   
探索建立供电可靠性管理奖惩机制,按年度发布区域供电可靠性管理奖惩结果。乌海供电公司   
32实施工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程,开展工业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提升行动,抓实中小企业、制造业等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上线运行公共服务平台,建成一批国家卓越级、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力争规上工业企业基础级智能工厂覆盖率达20%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3完善帮联重点企业制度和重点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形成“一企业一专人、一项目一清单”责任体系,推动重点项目按时完成环评手续办理。深入摸排企业在生态环保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提供“点对点”服务。市生态环境局   
34定期梳理惠企政策,拆解政策条款,细化适用范围、兑现条件、兑付流程等核心要素,明确跨部门数据共享需求,形成标准化惠企政策清单。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依托惠企政策精准服务平台,自动匹配企业资质条件,实现更多惠企政策“精准滴灌”。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35推进产业链营商环境建设,逐条产业链梳理完善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细化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局

能源局

   
探索重点产业“两图一清单”(产业链图谱、技术路线图、关键环节清单),找准差距,补齐短板。

各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局

能源局

   
36积极培育二手车出口、“新三样”等外贸新业态,强化政策引导与精准帮扶,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市商务局   
持续深化外贸业绩回流攻坚,聚焦外贸空白主体、潜力企业开展“破零增量”专项培育。市商务局   
37精准对接外贸企业发展诉求,优化融资、结算、外汇、退税等保障服务。

市财政局

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进一步压缩重点企业、紧急业务的退税核查时间,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三类、四类出口企业退税办理效率实现显著提升。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38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建立外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台账。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

商务局

区域经济合作局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

   
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平台,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落地保障等工作。市商务局   
3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优化外籍员工生活工作便利措施,为外资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在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化保障。市公安局 教育局 财政局   
40持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推广“提前申报”“预约查检”等便利措施,优化危险化学品、食品等重点商品监管流程。加强AEO培育认证,用好“关长送政策上门”“一站式服务包”等机制,年内新增1家AEO认证企业。全面摸清乌海区域进出口企业底数,优化通关流程、压缩通关时长。乌海海关   
41针对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精准推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关税减让等政策红利,优化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便利化措施,实现企业“随时申报、即时审核、立即取证”。乌海海关   
42建立健全营商环境“体验官+观察员”机制,通过邀请人大、政协、工商联代表、商协会代表、律师、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等人员,对各部门政务服务流程开展沉浸式体验与监督反馈,挖掘服务过程中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形成“体验—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3提质扩面企业服务管家工作,实现全市规上企业全覆盖,深化“四个一”工作机制、健全标准化服务流程。组建联审联批、融资贷款、产品推广、劳动保障等专业工作组,与服务管家建立高效联动、闭环响应模式,提升服务精准度和实效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4广泛宣传乌海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工作成效和创新案例。加强与自治区内外先进地区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优秀改革经验,结合乌海市实际进行创新提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5各区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行动,主动认领“揭榜挂帅”改革事项,常态化开展“微改革”专项行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大统筹推动、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及时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和负面案例通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