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成都市双流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单位)自行申报、区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初审,现将拟奖励对象名单及奖励金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水务局反映拟奖励对象在节约用水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区水务局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5月18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5815756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广场路88号507室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2026年度节水奖励企业(单位)名单及奖励金额

 

          成都市双流区水务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