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辆,其中1辆作为检验样品,1辆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项目及方法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其第1号修改单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个,其中2个样品作为检验样品,1个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其第1号修改单
GB17625.1—2012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4343.1—2024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摩托车乘员头盔、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顶,其中2顶作为检验样品,2顶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个,其中2个样品作为检验样品,1个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检验项目
表2铅酸蓄电池(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检验项目
注:若制造商未声明充放电方法,采用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充放电。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GB/T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22199.1-2025《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件,其中1件作为检验样品,1件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6932—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GB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件,其中1件作为检验样品,1件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
GB30720—2025 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器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组,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
具体抽样数量和方法如下:
表1产品抽样数量汇总表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注:1、对于防火卷帘,仅限于抽查启闭方式为垂直卷的防火卷帘;应在抽样单上清晰注明产品名称、名称符号、产品代号、规格等信息;每套样品应包括:导轨2支,卷轴1个,按设计要求的限位器1套,卷门机1台,电控箱1台,感温和感烟探测器各1个等。根据GB/T9978.8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安装要求:防火卷帘如果实际尺寸大于3m×3m的,以3m×3m安装,如果有一边小于3米的,则3m×实际边尺寸。客户自行安装。
对于执行标准为GB15930-2007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如果现场无法抽取规定数量的温感器,则不抽取,并在抽样单中备注说明。
2检验依据
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见表2-23。
表2 防火窗(GB16809-2008)
表3防火窗(GB16809-2024)
备注:GB16809-2024标准于2025年12月1日实施,在该日期后(含当天)生产的防火窗,按GB16809-2024进行检验。
表4防火阀、排烟防火阀(GB15930-2007)
备注:若无法抽取温感器,则不测“温感器不动作性能”项目。
表5防火阀、排烟防火阀(GB15930-2024)
备注:GB15930-2024标准于2026年3月1日实施,在该日期后(含当天)生产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按GB15930-2024进行检验。
表6防火卷帘(GB14102.1-2024)
表7 洒水喷头(GB5135.1-2019)
表8手提式灭火器(GB4351-2023)
备注:1.二氧化碳灭火器不做爆破性能试验;2.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项目只适用于干粉灭火器。
表9水泵接合器(GB3446-2013)
表10 消防接口(GB12514.1-2005)
表11 消防软管卷盘(GB15090-2005)
表12 消防水带(GB6246-2011)
表13 消防水枪(GB8181-2005)
表14 消防水枪(GB8181-2025)
备注:1.对于2026年8月1日前生产的消防水枪,按产品明示的标准(GB8181-2005或GB8181-2025)进行检验;2.对于2026年8月1日后(含当天)生产的消防水枪,按GB8181-2025进行检验。
表15室内消火栓(GB3445-2018)
表16室外消火栓(GB4452-2011)
表17 消火栓箱(GB/T14561-2019)
备注:1.消火栓空箱只需要做★标志的项目。
表18 简易式灭火器(XF86-2009)
表19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GB21976.7-2012)
表20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2-2019)
表21 工业及商业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2019)
表22 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10、GB17945-2024)
表23 灭火毯(XF1205-2014)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16809-2008防火窗
GB16809-2024防火窗
GB/T12513-2006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B15930-2007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15930-2024 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
GB14102.1-2024 防火卷帘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7633-2008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GB5135.1-20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4351-2023手提式灭火器
GB4066-2017干粉灭火剂
GB3446-2013消防水泵接合器
GB12514.1-2005消防接口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
GB15090-2005消防软管卷盘
GB6246-2011消防水带
GB8181-2005消防水枪
GB8181-2025消防水枪
GB3445-2018室内消火栓
GB4452-2011室外消火栓
GB/T14561-2019消火栓箱
XF86-2009简易式灭火器
GB21976.7-2012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GB15322.1-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2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XF1205-2014灭火毯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线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抽取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必须取自同一根电缆。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一整段样品不少于60m,其中不小于30m作为检验样品,不少于30m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5023.1—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5023.2—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5023.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
GB/T5023.4—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
GB/T5023.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
GB/T5023.6—200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6部分: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
GB/T5023.7—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7部分:二芯或多芯屏蔽和非屏蔽软电缆
JB/T8734.1—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1部分:一般规定
JB/T8734.2—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
JB/T8734.3—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和软电缆
JB/T8734.4—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4部分:安装用电线
JB/T8734.5—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5部分:屏蔽电线
JB/T8734.6—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第6部分:电梯电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挥发性有机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在生产企业的成品库内(生产领域)、线下销售者处(流通领域)或电商领域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待销产品。
抽查样品基数应满足抽样数量要求。
表1 抽样数量表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对于执行企业产品标准的产品,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还应在抽样时提供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
2检验依据
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依据见表2~表14。
表2 地坪涂装材料(水性)检验项目
表3 地坪涂装材料(溶剂型、无溶剂型)检验项目
表4 汽车用溶剂型涂料(面漆、底漆、中间漆)检验项目
表5 汽车用水性涂料(面漆、底漆、中间漆)检验项目
表6 墙面涂料(内墙,外墙,腻子)检验项目
表7 儿童房装饰用内墙涂料检验项目
表8 聚氨酯防水涂料检验项目
表9 水性防水涂料检验项目
表10 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检验项目
表11 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木器涂料检验项目
表12 儿童房装饰用水性木器涂料检验项目
表13 室内装饰装修用胶粘剂检验项目
表14 密封胶检验项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24409-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T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
GB/T22374-2018《地坪涂装材料》
GB/T33394-2016《儿童房装饰用水性木器涂料》
GB/T34676-2017《儿童房装饰用内墙涂料》
JC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台,其中2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本次抽查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依据见表。
表 检验项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4343.1—2018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4343.1—2024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1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GB17625.1—2022电磁兼容限值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44246—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体育用品的电气部分及电玩具 安全技术规范
GB44498—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健康技术规范
GB/T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4706.15—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5部分: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19606—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且总量不少于2kg或2L,其中1/2作为检验样品,1/2作为备用样品;
洗衣凝珠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不少于2个独立包装,且每个独立包装不少于20颗,其中1个独立包装作为检验样品,另一个独立包装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备注:1.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的质量要求缺少检验依据中推荐性标准要求,或检测方法非国标和行标时,则该项目按照检验依据中所示国标或行标进行检测,出具实测值且不参与判定(强制性项目除外)。
2.现行有效标准,当商品名或使用说明中表明适用于多种织物,并具有一种以上产品特性时,以标准要求高的指标来进行判定。
3.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污布的去污力的检测依据为GB/T13174-2008或更早的标准版本时,该项目按照GB/T13174-2021标准进行检测,测试浓度明示标准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否则参考QB/T1224-2012,出具实测值且不参与判定(强制性项目除外)。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QB/T5658-2021 洗衣凝珠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休闲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件/套/条,其中1件/套/条作为检验样品,1件/套/条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22700-2016水洗整理服装
GB/T22849-2024针织T恤衫
GB/T22849-2014针织T恤衫
GB/T26385-2011针织拼接服装
FZ/T73010-2016针织工艺衫
FZ/T73020-2019针织休闲服装
FZ/T73026-2014针织裙、裙套
FZ/T73029-2019针织裤
FZ/T73032-2017针织牛仔服装
FZ/T73052-2024水洗整理针织服装
FZ/T73052-2015水洗整理针织服装
FZ/T81004-2022连衣裙、裙套
FZ/T81006-2017牛仔服装
FZ/T81007-2022单、夹服装
FZ/T81010-2018风衣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抽样数量2件(条、套),其中1件(条、套)作为检验样品,1件(条、套)作为备用样品。如产品属于短裤等尺寸较小产品,检验和备用样品各增加1条。
2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18383—2025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22854—2009针织学生服
GB/T23328—2009机织学生服
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广州市白云市场监督管理局商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一抽检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件,其中1件作为检验样品,1件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注: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35848—2024商用燃气燃烧器具
GB30720—2025 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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