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广(体)旅局、融媒体中心,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广西广电科技公司,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广西视听产业发展协会,各视听产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部署和推动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根据《广西视听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治区广电局计划开展2026年广西视听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从事内容制作、编导、主持、播出、放映、传输和经营活动(包括视听产品研发、视听设备制造、内容生产播出、网络传输服务、视听产品销售服务、其他相关服务)的相关视听企业、社会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持证机构。

(二)申报条件

1.视听标杆企业的申请条件:

(1)广西行政区域内经营及依法纳税、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的视听企业。

(2)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创新能力,在行业中表现卓越、具备领先优势和竞争力,且具备其他企业学习参考经验。

(3)在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领先于同行,且在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运营管理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4)近三年平均视听主营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近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近三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

(5)2024年度、2025年度已获视听标杆企业资金扶持的不再受理申请。

2.视听标杆项目、视听标杆应用场景的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企业注册成立1年以上,在广西有固定经营或者生产场地,依法纳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三年增幅达到10%以上。

(3)申报时已完成相关投资和项目执行;属于工程建设的项目和应用场景必须验收、投入运营且落地在广西。

(4)符合新赛道及广西重点发展领域,拥有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形成完整行业解决方案并预期可在市场推广复制不少于两处。

(5)各市“拍在广西”影视拍摄服务中心正在开展的拍摄服务项目可纳入视听标杆项目(应用场景)申报。

(6)同一家企业或机构原则上每年累计只能申请1个项目或场景。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请各视听企业和播出机构严格按照时间上报材料,公示前不再另行发文。

三、报送材料

(一)广西视听产业扶持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1、2);

(二)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从人民银行查询获取的企业征信报告;

(五)所在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纳税情况证明;

(六)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邮寄到自治区广电局,电子版发到邮箱,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3号广电大厦,联系人和电话:黄夕哲0771-5516657、18977131078,黎洋杉18260906612;邮箱:cbjjcc@163.com;邮编:530022。

四、审核公示

自治区广电局组织对2026年广西视听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评选,评选结果通过自治区广电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文广(体)旅局组织市融媒体中心、本辖区相关企业、机构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填写《××市2026年度广西视听产业扶持资金申请汇总表》,统一报送自治区广电局。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

(二)自治区各部门归口管理的申报单位、自治区直属文化企业下属企业,可经自治区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审核后,由申报单位、下属企业直接报自治区广电局。

附件:1.2026年度广西视听产业扶持资金申报书(视听标杆企业).docx

2.2026年度广西视听产业扶持资金申报书(视听标杆项目、应用场景).docx

3.xx市2026年度广西视听产业扶持资金申请汇总表.docx

自治区广电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