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优化低空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云南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nsfgwdkjj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650041,并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3日。
附件:
1.云南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2.云南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