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青海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 海 省 商 务 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 海 省 公 安 厅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1.《青海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