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现对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文体娱乐产业运行研究辅助性服务》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工作,欢迎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专业的意见。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等法定规范,以自治区统计局法定采集的一套表数据为核心支撑,聚焦数据合规应用、深度分析、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决策支撑五大核心方向,构建常态化、专业化的文体娱乐产业运行研究体系,全面掌握产业发展态势、精准破解发展瓶颈、科学谋划发展路径,为推动全区文体娱乐产业扩能提质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保障。
二、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旨在通过全面、系统梳理自治区98家规上文体娱乐产业企业和44家重点监测企业运行态势,深度分析内蒙古自治区文体娱乐产业运行情况,项目拟服务期为一年。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方统筹下,提供以下辅助性、技术性、支撑性服务:
(一)配合采购方制定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文体娱乐业方案,协助完善框架、流程、指标体系,最终方案由采购方审定。
(二)按照采购方确定的范围与口径,协助完成全区98家规上文体娱乐企业和44家重点监测企业月度、季度、年度基础数据归集、整理、核对、完成全区12盟市数据汇总。
(三)依据采购方确定的研究方向、撰写规范与核心要点,协助完成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文体娱乐产业运行报告的撰写、内容完善、数据佐证等工作。
(四)项目过程配合采购方完成资料报送、进度反馈、沟通对接、材料归档等辅助工作,及时响应采购方合理需求,保障项目规范推进。
三、项目概算及实施要求
项目初步控制最高概算2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1.基于目前自治区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分析自治区98家文体娱乐产业企业和44家重点监测企业运行态势。
2.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等法定规范。
3.工作目标要符合客观产业运行研究,时间节点和数据分析要切实可行,数据真实准确、格式规范统一、内容严谨无误。
4.配合协助采购方建立“月度监测+季度研判+年度报告”机制,实现对文体娱乐业动态监测、风险预警、趋势预判,协助推动行业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调控”转变,提升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水平。
5.熟悉各项政策,对内蒙古文体娱乐产业有深入研究。
6.具备产业运行分析、营商环境或经济效益评估等相关成功案例,业内信誉良好。
7.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项目数据、资料及内部研究信息。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具体实施方案
1.意向单位应按照本项目要求,提供活动方案,按格式填写需求调查表(调查表中市场报价部分包含各项内容的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税费等)(加盖单位公章)。
2.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文件将不作为参考依据。
(二)报送要求
以上前期调研文件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7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邮箱:nmgwltcyc@126.com。
(三)注意事项
1.文化和旅游厅不负担此次市场需求调研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人采购需求编制以及预算价参考的依据,参与本次调查并不代表获得本项目的承接资格。
2.本次调查的项目需求为本项目的初步需求,采购人可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各供应商须按项目需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需求提出建议(如有)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联系 人:李霞
联系电话:0471-693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