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科技创新推动长春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现组织开展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概念验证中心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依法设立、在长春市开展概念验证服务的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企业等单位。
2.拥有较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核心功能、组织架构、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能力和概念验证服务体系。
3.拥有可用于概念验证的配套设施或服务条件,能够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技术验证、市场分析、商业化支持等各类服务。申报单位应具备与概念验证中心运营相匹配的资金保障能力,设立专项经费或股权基金,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或股权投资。
4.具有专业化服务团队。应设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1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3年以上,参与和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3项以上;运营管理团队总人数6人及以上,熟悉科技成果产品开发、商业顾问咨询、投融资孵化等科技成功转化服务,提供概念验证项目场景对接、指导咨询、跟踪培训、交流推广和其他延伸配套服务。
5.拥有持续稳定的项目来源,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可向社会提供开放式概念验证服务。
6.申报单位应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诚信经营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支持方式
对已认定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的依托单位,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分档给予后补助支持。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主要包括:
1.《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请书》(网上填报);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概念验证中心整体情况报告;
4.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诚信经营状况良好的信用承诺或有效证明材料;
5.概念验证中心人才服务团队清单(加盖单位公章),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显示缴纳单位);并提供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学历、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工作经历、业绩等;
6.项目库储备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预期目标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单位出具的用于概念验证、创业孵化和路演展示等的场地说明并加盖公章(从概念验证中心所在位置、面积、场所用途等方面写);
8.概念验证中心设立专项经费或股权基金的佐证材料;
9.概念验证中心现有组织架构及运行管理机制佐证材料,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流程、保护商业秘密等相关措施及制度;
10.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报送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
1.线上申报。注册并登录“科创一网通”平台(http://www.cckct.com/),填报《长春市概念验证中心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线上提交至推荐单位。高校院所(含附属医疗机构)为申报主体的推荐单位为本单位市级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其他申报主体的推荐部门为所在辖区科技管理部门。在线申报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2日16:00。
2.线上推荐。推荐单位进行线上审查推荐,重点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23日16:00。
3.受理审核。市科技局进行线上审核。
4.纸件报送。市科技局线上受理通过后,申报单位方可下载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盖章后,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纸件申报材料审核后,出具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汇总表,并于5月25日16:00前将纸件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591-2室。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处室
长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0431-88777263
2.“科创一网通”技术支持 0431-88777272
3.市科技局收件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91-2室(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长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8日
本条信息发布初审:韩金睿,复审:曾亚琼,终审:李长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