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在甬高校及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通知》(浙知函〔2026〕4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项1:定向面向尖兵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清单见附件1),宁波推荐名额9(3+6)项。
专项2、专项3、专项5和培育平台:适用申报主体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者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其中:专项2推荐名额7项,专项3名额2项,专项5名额2项,培育平台名额2项。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系统(网址https://recept.zjzwfw.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union&matterId=11106509819659&syncUserType=true【点击跳转】)进行网上填报。
系统申报时间(省系统填报):2026年5月22日至6月15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参照省局通知要求,申报项目经过市一级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二)正在牵头承担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单位、省级专利导航项目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单位,不得申报2026年项目和平台。(承担省高价值、导航项目企业清单见附件2)
(三)一个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或平台,省部属高校、规模较大的科研机构可视情以学院〔中心、实验室〕为单位,其他以独立法人为单位。
(四)高价值专利培育平台优先推荐省部署高校和规模较大的科研机构。
四、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发展处:周老师,89189899。
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卢老师,87978982。
附件:1、附件1:尖兵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清单.wps
2、附件2:承担省高价值、导航项目未验收企业清单.wps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平台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