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三都办事处,市农林科学院:

《2026年儋州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

    (联系人:唐着欢 联系电话:0898-23327279)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儋州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三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农业科技的安排部署,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引导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主体,聚焦儋州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领域,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主动对接科研单位和创新团队,熟化转化一批优良新品种、技术含量高的专利技术和产业化应用前景好的新产品,建立一批引领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基地。

    二、支持重点方向

    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选取食用木薯、朱顶红新品种、地瓜脱毒苗快繁技术等3个方向作为支持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情况如下:

    (一)食用耐储木薯新品种培育及其配套关键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1.项目内容:围绕儋州食用木薯不耐储存问题,开展突破食用木薯耐贮性遗传改良关键技术攻关,筛选适配儋州生态条件、商品性优、耐贮性强的食用木薯新种质,构建种苗繁育-标准化栽培-采后储藏-高值化利用全链条配套技术体系,建成标准化食用木薯种苗繁育与生产示范基地。

    2.绩效考核目标:(1)完成100份木薯种质耐贮性、商品性、适应性综合评价,筛选出适配儋州的食用耐贮优良种质不少于4份,其中耐贮期20天以上、商品薯率≥85%的主推种质2份;(2)完成申报发明专利1项以上;(3)建设标准化种苗繁育基地10亩和配套轻简化栽培技术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0亩;(4)免费提供合格木薯种苗40万株,辐射带动农户规模化种500亩以上,举办技术培训4期,培训人次200人次以上;(5)与10户农户签订订单种植协议,培育示范种植户10户以上。

    (二)朱顶红新优品种培育、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推广项目

    1.项目内容:聚焦朱顶红种源依赖进口、种苗繁育效率低、栽培技术适配海南本地化不足等行业难题,培育并命名含儋州特色标识的朱顶红新品种,建立标准化品种资源圃和技术体系,构建“品种培育-种苗生产-示范推广-电商销售”朱顶红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示范推广朱顶红优质种苗生产技术方法和海南本地化高效栽培生产技术方法。

    2.绩效目标:(1)选育朱顶红新品种并申报含儋州特色标识的植物新品种权5个;(2)申请朱顶红种苗繁育、高效栽培相关发明专利2项;(3)建设朱顶红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2亩;(4)形成海南本地化高效栽培生产技术方法1套;(5)免费提供朱顶红种苗13万球,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规模化种植朱顶红10亩以上,举办朱顶红种植技术培训班不少于6期,培训人员100人次;与不少于3户农户签订朱顶红种植合作协议,培育朱顶红种植示范户3户以上。

    (三)儋州主栽地瓜种苗脱毒快繁技术与示范推广项目 

    1.项目内容:聚焦儋州主栽种源来源不清、脱毒苗供应不足等问题,开展海南地瓜种质资源收集与评价,开展地瓜脱毒苗技术和优质种苗离体快繁技术攻关,建设优质地瓜种苗扩繁基地和示范基地。

    2.绩效目标:(1)完成收集海南主栽地瓜种源15-20份,建立种源信息档案1套,完成农艺性状、品质及抗逆性分类评价报告1份;(2)建立脱毒技术操作规程1套(脱毒率≥90%的)和离体快繁技术规程1套,申请专利1-2项;(3)建成脱毒原种扩繁基地200m²以上,建立高系14、西瓜红、本地品种等3个脱毒苗扩繁基地;(4)建立科技示范点2-3个,每个示范点面积不少于10亩,免费提供10万株商品种苗,年辐射推广面积≥2000亩;举办技术培训班4期,培训农技人员及种植户≥200人次;(5)与不少于20户农户签订脱毒苗种植合作协议。

    三、资金安排计划

    2026年市级财政安排下达农业科研及成果转化工作经费250万元,资金分配计划如下:

    支持科研成果转化。计划安排经费240万元,其中:食用耐储木薯新品种选育及其配套关键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朱顶红新优品种培育、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推广项目各安排经费95万元;儋州主栽地瓜种苗脱毒快繁技术与示范推广项目安

排经费50万元。

    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大会。计划安排经费8万元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大会现场布置、科技成果手册印刷、展板、车辆租用、工作餐等工作。

    专家评审费。计划安排经费2万元用于项目立项评审、中期考核评审等。

    四、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自审批立项之日起,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儋州区域内具备相应科研能力的高校、科研单位以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技术研发条件和科技转化能力。

    (三)联合共同申报的,双方须签订相应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六、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儋州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相关附件主要包括: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扫描);

    (三)申报单位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金使用承诺函;

    (五)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佐证材料(含申请专利、科技成果、奖项等)。

    七、管理程序

    (一)项目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三都办事处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如实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等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26年5月29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六楼农业科技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dzsnyncj625@163.com,所有纸质材料内容与

电子版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二)专家评审。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3名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每个支持方向拟立项1个项目名单。

    (三)立项公示。拟立项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审定,并在儋州政务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签订项目任务书。对已确定立项的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

    (五)项目实施。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形成项目推进台账资料用于考核验收。

    (六)中期验收。2026年11月中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开展项目中期验收,实施单位及时按要求准备中期验收报告及相关资金支出凭证、项目实施效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七)资金支持。项目立项后拨付实施单位支持资金的70%,项目通过中期验收后再拨付支持资金30%。

    (八)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并接受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绩效考评。

    附件:1.儋州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

          2.资金使用承诺函

附件1:儋州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资金使用承诺函.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