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行动,依据《黑龙江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实施方案》(黑政规〔2026〕1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支持人工智能标杆示范场景建设补助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省“模型券”补助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省支持新一代智能终端及智能体项目投资补助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黑龙江省支持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