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适应我市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要求,进一步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媒介传染病发生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对2012年出台的《呼和浩特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呼政发〔2012〕48号)进行全面修订,形成《呼和浩特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18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1.来信反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大厦B座2514室
2.电子邮箱反馈:hsawb12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呼和浩特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建议人及联系电话)
3.电话反馈:0471-6626009
邮件、信件反馈请标明呼和浩特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反馈书面材料或电子扫描件。
为便于后续沟通,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于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梳理汇总,充分吸纳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中。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参与!
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0471-6626009
附件:1.呼和浩特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呼和浩特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