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起草了《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联系人及电话:鲁明,0431-85096369。电子邮箱:yjtdcc1@163.com。
附件: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