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宁德市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促进企业迈向“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建立梯度培育体系。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按省级奖励金额的30%给予市级配套奖励;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措施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优质中小企业参加“创客中国”和“创响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进入省级复赛、省级决赛、全国500强、全国50强、全国前三名的参赛项目,市级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每个参赛项目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同一参赛项目不重复计奖,按最高等次标准执行;单家企业多个项目可同时享受本奖励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

三、强化标准品牌建设。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挥“独门绝技”优势,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对专精特新企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其中,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资助;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排名前五位的起草单位,分别对排名靠前的一个单位给予60万元、50万元、40万元资助;主导、参与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排名前五位的起草单位,分别对排名靠前的一个单位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资助。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四、推动产业聚链成群。对各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产业特色集群的运营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的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本措施奖补资金从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予以保障,鼓励各地出台配套支持政策。享受对象为工业企业,若与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原则执行。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