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滨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各县(市、区)专家论证及推荐申报、市局资格审查、市级评审委员会专家评议,提出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90人)。

现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日(自2026年5月23日至6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滨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770号

邮政编码:256600

电子邮箱:bzswhgfyb@163.com 

联系电话:0543—3329535

特此公告。

附件:滨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