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知识普及,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2号)总体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二、活动时间

2026年6月1—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实践要求,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思路、解决短板问题的务实举措、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战能力。要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部署,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全民安全开放日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拟于5月28—31日,在两江新区江北嘴中央公园及重庆科技馆,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全民安全开放日活动,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市活动整体部署,共同做好筹办工作,组织参与现场活动。要加强活动宣传造势,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活动海报、视频,吸引广大社会群众积极参与。

(三)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今年活动主题,本着务实简约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举行安全倡议、安全宣誓和安全文化特色文艺演出等活动,现场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要设立展板展示区,大力宣传本地区安全生产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要设立安全咨询台,发动安全领域专家、“最美应急人”、应急科普讲解员、志愿者等向公众讲解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等各类生产生活场景内安全隐患的辨识方法和处置措施;要设立装备体验区,组织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下基层,以科技力量赋能安全隐患排查;要设立互动体验区,通过虚拟现实、模拟演练、安全闯关、文创推广等趣味化手段,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学习应急知识的积极性。

(四)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基层一线隐患辨识和处置能力。要推广应用和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排查报告身边隐患。要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烟花爆竹、燃气、养老机构、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老旧电气电路“带病工作”、防溺水、冬季烤火取暖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群众身边安全风险,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指导帮扶。要广泛组织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为重点的数字推演、实战模拟和综合演练,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要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机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突出隐患,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2350”举报身边隐患,争做公共安全“吹哨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应急科普微视频大赛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创作兼具科学性、趣味性与传播力的应急安全短视频,鼓励采用情景剧、动画、Vlog、AI等多种形式,优秀作品将在官方新媒体矩阵及合作平台集中展播,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评选。组织开展应急科普讲解大赛活动。面向应急管理系统、科普基地、学校及社会志愿者,组织应急科普讲解比赛,选拔培养一批“应急科普大使”,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获奖选手将纳入市级应急科普人才库,并组织深入基层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开展“应急科普场馆体验行”活动。鼓励各级各类安全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居民、学生、企业职工走进应急科普场馆(基地),通过线下展览、模拟体验、互动教学等形式,让公众在沉浸体验中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六)开展应急管理领域“最美重庆人”选树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救援等领域,选树、挖掘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集体、模范人物和岗位标兵,综合运用新闻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经验做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安全故事可学可做、安全精神可追可及。

(七)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宣传“五进”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抓手,推动安全宣传直达基层末梢。安全宣传进企业,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提升员工安全素养;安全宣传进农村,要依托乡村广播、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大集、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普及有限空间、烟花爆竹燃放、农机安全、用电用气、防溺水等知识;安全宣传进社区,要发挥网格员、物业人员、志愿者作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角,组织邻里互助式应急培训;安全宣传进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能力;安全宣传进家庭,要结合“敲门行动”发放家庭应急手册,指导排查燃气、消防、电动车充电等隐患,倡导储备家庭应急物资。要创新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推动传统“宣教式”向“互动式”升级,在形式灵活多样、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上下功夫,通过科普大篷车、应急志愿者、应急科普讲解员等进村入户,实现面对面、点对点的精准科普;加强科普读物、动漫游戏、短视频等群众性安全宣传产品的开发和推送,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依托各类安全体验馆、防灾减灾科普馆、应急实训基地等安全体验场所,开展科普宣传和技能培训。

(八)大力培育安全文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营造,组织创作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微电影、短视频、挂图、读本等安全文化精品,办好“全民安全公开课”,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警示教育片;结合地域和行业特点,打造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安全科普长廊、应急安全体验馆等实体阵地,定期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加强基层安全文化的生动传播,鼓励文艺团体、社会组织将安全知识编入快板、小品、山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中,利用流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农村红白喜事、赶集日、民俗节等多种载体,开展“见缝插针”式微型宣传;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置安全主题图书屋(角),指导企业开展“一封安全家书”“我为安全献一计”和安全读书活动;依托交通枢纽、商业街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农村“坡坎墙”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科普宣传栏、宣传角、展示区,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宣传画,打造群众“触手可及、随处可见”的身边安全宣传阵地。要在楼宇电梯广告屏、邮政网点电子屏、社区电子阅报栏、户外LED屏及公交车、轨道、船舶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推送安全知识,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生动局面。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作为检验政绩观的重要标尺,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坚持节俭规范举办活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于5月26日、7月1日前,将1名联络员(附件1)和活动总结报送至市安委办,联系人:张颜月,023-63218371。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活动等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及时报送(邮箱:19132988032@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3.“安全生产月”宣传物料电子网盘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