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根据评估标准,对全市健在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康毅等69名传承人评估等次拟定为“合格”,陆大杰等16名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等次拟定为“优秀”。现将获优秀等次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公示期3天,自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8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公示结束后将按流程报送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联系电话:021-23118216
电子邮箱:vikizhang@126.com
附件:上海市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拟认定优秀名单)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26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2025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拟认定优秀名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