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实施细则(暂行)》(闽科规〔2023〕2号),决定组织福建医科大学、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肿瘤医院、医大附属第二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华侨大学、厦门医学院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以及医大附属协和医院、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申报。现予发布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

   

序号

计划名称

项目

涉及部门

申报截止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

受理处室

1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科技创新联合资金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福建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社发处

2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3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4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项目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5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6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省肿瘤医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7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8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福建中医药大学校本部及附属医院、教学实习医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9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10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华侨大学医学院及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11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

厦门医学院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2026年 7月9日

2026年 7月24日

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可申报上述1、2类项目、附一医院可申报上述1、3类项目,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可申报上述第4类项目,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可报上述1、5类项目,福建省肿瘤医院可报上述1、6类项目,附二医院可申报上述1、7类项目,福建中医药大学可申报上述第8类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可申报上述1、9类项目,华侨大学可申报上述第10类项目,厦门医学院可申报上述第11类项目。

附件:1.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3.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4.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项目申报指南

5.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省肿瘤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6.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创双高”(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7.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8.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福建中医药大学)项目申报指南

9.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项目申报指南

10.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华侨大学)项目申报指南

11.2026年度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厦门医学院)项目申报指南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