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大鹏新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

一、加强材料审核把关。严格对照《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政策汇编》(详见附件2)中的条件要求,加强对申请人学历资历、业绩材料等真实性和有效性的审核把关。特别是注意运用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各类论文检索系统等(详见附件3《常用查询工具》),对照《近两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清单》(详见附件4)《部分假刊、套刊线索》(详见附件5),认真鉴别专利证书、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

二、及时完成系统审核及材料报送。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至7月31日(以邮戳为准);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00至7月31日18:00,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系统审核、申请人纸质材料受理及报送工作,及时解答申请人的疑问,避免出现舆情。

请各区(大鹏新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于2026年6月3日前填写《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联系表》(附件6)并发我局联系人粤政易(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委农办秘书处-黄晨聪)。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馈。

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政策汇编

3.常用查询工具

4.近两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清单

5.部分假刊、套刊线索

6.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联系表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