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即日起中止执行《肇庆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肇星计划”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肇府〔2022〕16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1.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止执行《肇庆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肇星计划”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docx

2.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止执行《肇庆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肇星计划”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