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而美”企业: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实施细则》(奉科〔2024〕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奉化区“小而美”企业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培育名单的“小而美”苗子企业、“小而美”重点企业及相关众创空间孵化器运营单位。
二、政策兑现申报内容
(一)“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报
1、支持标准
“小而美”苗子企业和重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同比增速超过10%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入选条件要求的,增量部分按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2、申报条件
(1)企业履约、经营正常;
(2)2025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速高于2.4%;
(3)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同比增速超过10%;
(4)“小而美”苗子企业2025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小而美”重点企业2025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
3、申报材料
(1)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请表(见附件1);
(2)2024、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
(3)2025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或研发投入辅账。
(二)“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报
1.支持标准
本次贴息标准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内的贷款利息全额贴息,若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以实际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补贴;贷款贴息周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申报条件
(1)企业履约、经营正常。
(2)2025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且同比增速高于2.4%。
(3)“小而美”苗子企业2025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小而美”重点企业2025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
3.申报材料
(1)奉化区“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2);
(2)贷款合同复印件;
(3)借款企业利息支出发票及利息回单;
(4)2024、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
(三)“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报
1.支持标准
首次列入“小而美”重点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小而美”重点企业营业收入首次上2亿元给予30万元奖励;“小而美”重点企业营业收入首次上3亿元给予50万元奖励。已享受前一档次的按补差原则执行。
2.申报条件
(1)企业履约、经营正常;
(2)2025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高于2.4%;
(3)2025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
3.申报材料
(1)奉化区“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请表(见附件3);
(2)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四)创新孵化平台引育“小而美”企业奖补申报
1、申报对象
2025年度有入选“小而美”种子或苗子企业的市级及以上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单位。
2.支持标准
每培育1家“小而美”种子企业给予5000元奖励;每培育1家“小而美”苗子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每家创新孵化平台奖励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而美”种子企业和“小而美”苗子企业奖励金额可叠加享受。
3.申报资料
(1)奉化区创新孵化平台引育“小而美”企业培育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4);
(2)培育“小而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平台项目合作协议(与区政府或镇(街道)、开发区签订)。
(4)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认定文件。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https://qf.ningbo.gov.cn/qykj/
policy-project浙里办账号登录)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在线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局612办公室。
(二)2026年3月第一批次已申报的单位无须申报。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8日。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毛杏忠 联系电话:89294276。
附件:
附件1.奉化区“小而美”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请表wps.
附件2.奉化区“小而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wps.
附件3.奉化区“小而美”企业上规模奖补申请表wps.
附件4.奉化区创新孵化平台引育“小而美”企业奖励申请表wps.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