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平台运行管理,现就规范各类创新平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因省科技厅印发的《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鲁科计字〔2018〕142号)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市科技局印发的《日照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日科字〔2017〕23号)已于2021年7月31日已经到期,根据省科技厅部署要求之后不再新批建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前期已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再纳入科技部门创新平台体系管理序列,今后不得以科技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义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合作或成果标注。

二、院士工作站

根据《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鲁科字〔2023〕28号)规定和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建设要求,目前外籍院士不在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建设范围,已建设的外籍院士工作站到期后不再续签,自然取消备案,不再加挂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牌子,不得再以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名义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合作或成果标注。

三、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对于前期省科技厅已发文撤销和各区县申请撤销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今后不得加挂相应创新平台牌子,不得以平台名义对外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合作或成果标注。

各有关部门要压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平台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辖区内相关平台加挂牌子不规范、继续以已撤销的平台名义开展活动等行为开展全面排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各类创新平台规范化运行。要切实履行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日常监管责任,督促各科技创新平台及依托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危化品、特种气体、气瓶、微生物、户外作业、特种设备和高危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将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隐患事故发生,保障创新平台安全有序运行。

 

 

日照市科技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