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22〕87号),按“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原则,经各设区市初审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现对拟通过验收的16家循环化改造园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为发挥社会和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6月5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有关部门(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省发改委环资处传真:0591-87063218

省工信厅节能处传真:0591-87844305

附件:2026年福建省拟通过验收的循环化改造园区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附件

2026年福建省拟通过验收的循环化改造园区名单

罗源湾经济开发区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

华安经济开发区

南安经济开发区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光泽工业园区

松溪城东工业园区

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

政和经济开发区

莆田市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明溪经济开发区

福建泰宁工业园区

福建建宁工业园区

福建将乐工业园区

福建清流工业园区

大田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