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划定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江苏省上下外国船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太仓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组织起草了《关于太仓市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示期为30天,自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书面反馈太仓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系人:赵永明,电话:0512-53835886。

附件:

关于太仓市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进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江苏省上下外国船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本市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划定主体和依据

太仓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口岸限定区域划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四条、《江苏省上下外国船舶管理办法》第四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有效管理、因地制宜”原则,划定口岸限定区域。

二、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包括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现场、候检区域以及需要限制非出境入境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停留的其他区域。引桥式码头,原则上为自引桥入口延伸至码头前沿线。具体范围如下:

1.江苏扬子江海洋油气装备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2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2.太仓港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2号、3号、5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3.太仓万方国际码头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2号、3号、4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4.太仓润禾码头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5.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2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6.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2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7.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2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8.海通(太仓)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1号、12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9.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9号、10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10.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5号、6号、7号、8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11.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2号、3号、4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12.太仓正和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3号、14号、15号、16号、17号、18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13.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4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14.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2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15.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2号、6号、7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16.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17.埃克森美孚(太仓)石油有限公司,划定区域为其所属1号泊位引桥至码头作业面。

三、口岸限定区域管理要求

(一)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依法对本辖区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维护正常出境入境秩序,对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会同口岸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隔离,设置相应的通道、卡口、岗亭,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标识。

(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执法协作,确保口岸限定区域内各类案(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共同维护太仓市对外开放口岸安全畅通。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