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和交通局:

为保证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同意下达2026年第十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的政府投资项目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及项目进展情况,同意下达同安区2026年政府投资项目区级配套资金800万元,由住建和交通局二次分配,专项用于东溪南门桥国控断面水质提升项目,从新增一般债券安排,科目列“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二、相关要求

1.本批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区级承担部分资金需求。

2.本次下达的新增一般债券全部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全程监测,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及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各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全过程监督机制,确保使用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做好资金绩效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区财政性资金(或基金)投资的项目,必须严格按《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同政〔2024〕112号)执行。

4.所有建设项目应及时向区发改局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以便及时协调解决。

特此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6年5月25日

(同安区财政局备查文号:同财备〔2026〕112号)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