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4月,深圳市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更好衔接《管理办法》并确保光明区产业用地招拍挂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深光工信规〔2025〕2号)涉及产业项目遴选及产业监管等方面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光明区产业用地项目引进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6年6月5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下午6点止)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3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755-88210452(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gxjxjy@szgm.gov.cn,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