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印染行业规范公告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印染行业规范公告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染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参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中《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进行自查,满足各项条件后,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二)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23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25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印染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申请书》附表4,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逐条核实,就拟上报企业2023年以来是否有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函询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8月3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附县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函询情况和现场核查材料)以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盖章,附电子文档),报送市工信局消费品产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尹仁豪,电话:0551-63538579,邮箱:hfxfpcyc@163.com。

 

附件:1.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2.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3日